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置辦緣由

壹、 目的:
旨在照顧本校經濟不利學生,使其能兼顧專業學習與基本生活,並期提升對經濟不利學生的學習輔導成效。

貳、 背景:

一、 歷年來,本校每年發放獎助學金平均達1600多萬,獎助內容包括:

中(低)收入之經濟不利學生助學補助金(含生活助學金、住宿費等),以及學業績優、社團活動、證照輔導、專題製作、技藝競賽、運動績優、急難慰助等各項費用之補助與獎勵。

學年度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合計
金額 (萬元) 1713 1700 1607 1620 1561 1500 9701

二、 為擴大並深化對本校經濟不利學生協助的層面與成效,本校今(107)年起,除編列上述年度獎助學金外,另撥款成立「經濟不利學生勵學基金」,針對經濟不利學生再提供額外鼓勵與獎勵。

參、 程序:

一、 建立制度:訂定「吳鳳科技大學完善就學協助機制補助要點」、「吳鳳科技大學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勵學基金使用及管理要點」、「吳鳳科技大學經濟不利學生輔導勵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」,建立完整管理機制。

二、 執行與管考:聘任校內外委員,召開委員會,進行基金發放審核與執行成效檢討。

肆、 措施:

一、  對象:針對下列經濟不利學生

  1.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:包含低收入戶學生、中低收入戶學生、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
  2. 原住民族學生
  3. 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
  4.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
  5. 懷孕、分娩或扶養三歲以下子女之學生

二、  項目:提供上述經濟不利生勵學金

  1. 課業輔導補助與激勵:6000/人、學期
  2. 證照輔導補助與獎勵:6000/人、項
  3. 技藝競賽考證或展演輔導與獎勵:6000/人、項
  4. 專業職能:3000/人、項
  5. 社區服務實踐培力:5000/人、案
  6. 領導力輔導:3000/人、項
  7. 三創/專利課程輔導:3000~10000元/人、案
  8. 原住民族學習輔導:6000/人、項
  9. 住宿生學習輔導:6000/人、項

伍、 目標:

一、  本校另提撥500萬元,於107年度發放;108年度將持續同額提撥。

二、  107年度各界捐贈金額目標:至少100萬;教育部將同額補助100萬。此捐贈合計款項200萬元,將於108年度發放經濟不利學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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