休退學時間 | 退費標準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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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日前 | 免繳費 | |
註冊後上課前 | 學費退 2/3 雜費及其餘各費全部退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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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課後 (依本校行事曆計算) |
未逾學期 1/3 | 學、雜費及其餘各費退還 2/3 |
逾學期 1/3 至 未逾學期 2/3 |
學、雜費及其餘各費退還 1/3 | |
逾學期 2/3 | 所繳各費均不退還 |
- 辦理學雜費貸款者:應於銀行撥款至學校後方予退費。
- 請上 會計室網頁 查詢退費標準:http://www2.wfu.edu.tw/wp/ao/
連絡單位:會計室 05-2267125 轉 21222~21224